加拿大環境部和衛生部2009年10月3日在《加拿大政府公報》上發布了 “增加有毒物質至加拿大環境保護法1999法令提案”的通報。該通報指出第五批挑戰物質中的丙烯酰胺和磷酸三氯乙酯符合加拿大環境保護法1999(CEPA1999)第64條規定標準。擬議的風險管理辦法將接受60天的公眾評議期,從10月3日至12月2日。 丙烯酰胺(2-Propenamide, CAS.No 79-06-1 ) 丙烯酰胺,主要是用于生產聚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主要用于水的凈化處理、紙漿加工及管道的內涂層等用途。 水化合物的食物中也會含有高濃度的丙烯酰胺;由于丙烯酰胺具有潛在的神經毒性、遺傳毒性和致癌性,因此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污染已引起了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 磷酸三氯乙酯(TCEP)(Ethanol, 2-chloro-, phosphate, CAS.No 306-52-5 ) 磷酸三氯乙酯簡稱TCEP,主要作為增塑劑和在聚氨酯、丙烯酸酯等聚合物中做作為阻燃性能的粘度調節劑。這些聚合物主要用于家具,建筑(如屋面保溫),紡織行業(如背地毯和裝飾涂料)及一些電子產品和汽車制造中。TCEP已經被確認存在于室內和室外空氣,塵埃,飲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各種食品中。 由于這兩種物質在加拿大生產和進口的數量都很大,并且在暴露的情況下可能具有致癌作用,因此,加拿大建議將這兩種物質入加拿大環境保護法1999(CEPA1999)一覽表進行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