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歐盟發布通報,歐盟委員會決定把最近批準的二氯甲烷、燈油和燒烤打火器燃料及有機錫化合物的銷售和 使用限制規定增加到REACH法規的附件XVII中。 今年6月,歐盟危險物質指令(76/769/EEC)正式廢止,以歐盟REACH法規的附件XVII取代,XVII附件中把限用物質規定 新增至58項。此次對XVII附件的修改,是根據關于二氯甲烷的決議No 455/2009/EC(在G/TBT/N/EEC/183中通報, 詳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37:0003:0006:EN:PDF)、關于燈油和燒烤打火器燃料的歐盟委員會決議2009/424/EC(在 G/TBT/N/EEC/253中通報, 詳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38:0008:0010:EN:PDF)及關于有機錫化合物的歐盟委員會決議EC(在G/TBT/N/EEC/244中通報, 詳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38:0011:0013:EN:PDF)制定的。 |